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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兩民權機構起訴布什 稱電子竊聽活動非法越憲

2006年01月18日 10:49

  中新網(wǎng)1月18日電 據(jù)美聯(lián)社報道,美國兩家民權機構17日分別向位于紐約和底特律的聯(lián)邦法庭提交訴狀,要求法庭終止美國總統(tǒng)布什支持的電子竊聽活動,稱此類活動是非法的,而且布什這么做超越了憲法賦予其的權限。

  這兩家機構分別是憲法權力中心和美國民權聯(lián)盟,他們表示,上述活動違反了1978年推出的一項要求法庭批準才能進行電子竊聽的法律。

  其中憲法權力中心起訴的對象包括布什、美國國家安全局局長以及其他主要的安全機構的負責人。美國民權聯(lián)盟將美國國家安全局及其局長列為起訴對象,其表示美國政府準許的電子竊聽活動是不合法的。

  與此同時,美國伊斯蘭關系委員會、“綠色和平”組織以及其他代表記者、學者、律師和國家非贏利機構的一些個人也加入到了就電子竊聽一事起訴布什政府的行列中來。

  但美國司法部的發(fā)言人卻認為上述訴訟毫無理由,這位發(fā)言人表示:“我們認為這些訴訟沒有根據(jù),我們計劃對此進行嚴正的辯護!泵绹鴩野踩謩t尚未就此事發(fā)表評論。

  布什一直堅持聲稱,根據(jù)9·11事件之后通過的一項憲法決議,政府支持的電子竊聽活動是合法的,他稱該決議授權美國政府可以對恐怖嫌疑人的國際長途電話和電子郵件內容進行竊聽和審查。

  1978年推出的要求法庭批準才能進行電子竊聽的法律是在美國公眾不滿政府對包括黑人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在內的一些個人進行監(jiān)視之后頒布的。憲法權力中心的律師拉奇爾·米爾波爾表示:“如果我和我的客戶之間的保密談話被美國政府竊聽,我會非常憤怒。”另一位律師喬什·德拉特爾也表示,長期以來,律師在收集證據(jù)以確保庭審公正時都依靠私密的消息來源,如果被竊聽那將是不可想像。

  美國斯坦福大學教授、這次指控美國政府的律師之一拉瑞·迪亞蒙德說:“現(xiàn)在美國政府被人看不起的一個原因就是我們被認為太虛偽了,我們一方面誓言要保護個人自由,但同時我們卻通過這種秘密的竊聽活動來違反人權自由!(春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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