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月12日電 據(jù)香港媒體報道,有關月前《東周刊》報道“舒淇張震秘密同居”的封面,《東周刊》編輯部已于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一日推出的第一二四期中,刊登一段澄清及道歉啟事,舒淇欣然接受《東周刊》道歉。
道歉啟事內容如下:本刊在二○○五年九月十四日第一○七期報道的封面故事“黎明移情徐子珊 舒淇張震秘密同居”,封面及文中有圖片指張震在舒淇香閨出入,文中更指舒淇及張震秘密同居,調查圖片中人實為王靜霞女士,本刊特此更正,而本刊在文中報道有關舒淇及張震“同居”及“親密關系”的內容純屬揣測,本刊現(xiàn)謹此撤回有關報道,由于此事對舒淇小姐、張震先生以及王靜霞女士造成不便及傷害,本刊深表歉意,并現(xiàn)刊登啟事,嚴正道歉。
舒淇坦言當日看到該周刊偷拍自己家中的照片后萬分驚訝,覺得完全失去隱私及自由,她明白在香港做藝人就沒有私隱,故一直以四海為家。她認為自己在港發(fā)展多年,一直跟傳媒關系良好,藝人與傳媒是唇齒相依,大家要互相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