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15日電 非法吸儲450億余元,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罪,昨日,41歲的新疆德隆集團(tuán)總裁唐萬新等7人被湖北省武漢市檢察院提起公訴。
據(jù)楚天都市報報道,這是轟動中國的“德隆系”案最后一批被起訴的犯罪嫌疑人,這7人也是該案的核心人物。
檢方指控,唐萬新等7人及其掌控的上海友聯(lián)、德隆國際、新疆德隆3家公司,分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挪用資金罪。
起訴書稱,唐萬新系3家公司總裁。在其指示下,其下屬楊利、李強(qiáng)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從 2001年6月至去年8月,上海友聯(lián)以承諾保底及可獲1.98%—22%不等的固定收益率相誘,與社會公眾簽訂委托投資協(xié)議35890份,變相吸收公眾存款450.02億余元,最終造成172.18億余元無法兌付,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1997年3月,新疆德隆收購了新疆屯河投資股份公司等3家上市公司,此后,唐萬新組織王恩奎、董公元、洪強(qiáng)、張龍等人,操縱“新疆屯河”、“合金投資”、“湘火炬A”股票價格。他們自買自賣,抬高價格,待股價上漲十幾倍后拋售,從中獲利 98.61億元,涉嫌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
另外,2003年1月,德隆國際資產(chǎn)二部經(jīng)理楊利將公司3萬美元匯給其女友沈某作為留學(xué)費(fèi)用,涉嫌挪用資金罪。(胡勇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