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17日電 據(jù)《北京晚報》報道,最近的房屋租賃市場很不平靜,出現(xiàn)了“二房東”卷款逃跑事件。所謂的“二房東”,是指先從房東手里租下整套房子,然后“分房轉租”以獲利者。據(jù)了解,這種隱蔽的“轉租”方式在京城房屋租賃市場中其實占了相當大的份額,如果管理不當,消費者盲目跟風,“二房東”的危害將不亞于某些“黑中介”。
二房東應運而生 租賃誠信問題頻出
二房東的出現(xiàn)并非偶然。近年來城市房價逐年上漲,涌入北京的外來人口超過400萬,他們大部分需要靠租房解決住宿問題。而一居室1500元/月左右、二居室2500元/月左右的價位對于初到北京打工或剛出校門的大學生來說,租下一整套房子自己住無疑太過奢侈甚至是力所不能及的事情,于是,京城便出現(xiàn)了“二房東”:就是租房者從房東手里租下整套房子后,又采取了“分房轉租”的辦法。
“二房東”若僅是為了減輕自身負擔,本也無可厚非,但問題是市場上卻不乏以這種“空手套白狼”的方式騙人錢財、房客被產(chǎn)權所有方趕出租住房屋的惡性事件。那么,京城的租房大軍應如何規(guī)避在租賃中的風險、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租房多留意 專家支招避風險
二房客的情況很普遍,有時成為二房客也是不可避免的。據(jù)專業(yè)人士介紹,二房客尤其要了解以下知識,防范風險、維護權益:從法律關系構成來看,房屋轉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將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為,由承租人作為轉租的出租人(即“二房東”)與第三人簽訂轉租合同。
如此形成兩個既彼此獨立、又相互牽連的合同關系,即房屋產(chǎn)權人(即“大房東”)與二房東的本租合同以及二房東與第三方的轉租合同,二房東因此扮演了雙重角色,他既要以承租人的身份履行與大房東之間的本租合同,又要以出租人的身份履行與第三方之間的轉租合同。
據(jù)了解,從法律行為有效的前提條件來看,二房東轉租房屋,需取得大房東的書面同意。轉租中一般有兩種形式,一是在本租合同中已經(jīng)約定了二房東可以轉租的條款,二是大房東在本租合同之外另行出具的同意書。因此,在租房時須要求查看出租者的房產(chǎn)證及身份證以確定出租者是產(chǎn)權人,如果對方是二房東,則須要求查看產(chǎn)權人與轉租人帶有可以對房屋進行轉租條款的房屋租賃合同或產(chǎn)權人的房屋轉租書面同意證明。
了解二房東與房主簽訂的租賃合同,目的是一來搞清楚這次轉租行為是否得到業(yè)主的同意,二來要搞清楚,這個二房東與業(yè)主租賃關系到何時結束。因為有的房客在自己租期即將到期時把房子再轉租出去,收取“二房客”的押金和首期租金后便消失了。到時候,真正的業(yè)主要將房屋收回時,“二房客”的權益是得不到保障的。(徐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