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8日電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三項軍購特別預算還未通過,“國防部”就已先在年度預算中編列相關(guān)配合款。在野“立委”認為不符程序,軍方有偷跑之嫌,七日在審查“國防部”公開預算時,表決刪除三項軍購共新臺幣二億七千多萬元配合款。
三大軍購中采購潛艦的“海星計劃”與 P-3反潛機的“神鷗計劃”,以及采購愛國者三型飛彈的“疾鋒計劃”,雖屬特別預算或年度機密預算,但三者的配合款,例如采購作業(yè)行政費、相關(guān)周邊設施采購與改良費等部分,仍編列在年度公開預算中。其中“海星”計劃的配合款編列新臺幣二億六千四百多萬元,“神鷗”計劃編列一一六萬配合款,“疾風”計劃配合款七四六萬元。
親民黨“立委”林郁方認為,“立院”沒有通過重大軍事采購條例草案,未來是否采購三項預算案尚未確定,“國防部”就編列輔助設施與行政費用,有以年度預算綁架特別預算過關(guān)的嫌疑,違反預算編列常理,因此相關(guān)配合款應該刪除。
結(jié)果“聯(lián)席委員會”主席廖婉汝裁定表決處理,經(jīng)表決后,以九比二通過刪除二億七千多萬元三項軍購配合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