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3日電 據(jù)中國法院網消息,11月3日,安徽省阜陽市政協(xié)原秘書長徐波涉嫌受賄出庭受審。安徽省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被告人徐波,男,1953年3月15日出生,1998年6月任潁上縣委副書記、代縣長,1999年3月任潁上縣委副書記、縣長,2000年7月任潁上縣委書記,2002年11月任阜陽市政協(xié)秘書長。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徐波在擔任潁上縣長和縣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干部任用、調動等方面給予幫助,先后115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04.78萬元;在鄉(xiāng)鎮(zhèn)審批土地、爭取黃淮海開發(fā)項目基金、劃撥修路資金、建畜牧改良站等方面給予支持,先后27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31.4萬元。共計136.18萬元。
徐波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和受賄數(shù)額不持異議。在法庭最后陳述時,徐波流下了后悔的眼淚。由于案情重大,法院未當庭宣判,決定擇期判決。(馬正山 俞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