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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介入調查外國機構在華銷售月球土地事件

2005年10月26日 17:19

  中新網(wǎng)10月26日 據(jù)北京晚報報道,期在北京頻頻打出“銷售月球土地”的“大中華區(qū)月球大使館”已經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關注。北京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今天上午透露,目前正與其他相關部門以及法學專家協(xié)商研究此事,據(jù)了解,北京朝陽工商分局已經介入調查。

  這家名叫“大中華區(qū)月球大使館”的機構經營的是太空旅游和月球開發(fā),而其重要項目之一是銷售月球土地。其公司行政總裁霍普宣稱,他是月球及另外8個行星上地皮的唯一合法地主。月球地皮每英畝售價為19.99美元,外加1.5美元的地皮交易稅及10美元的手續(xù)費,每人花31.5美元,將可以買到月球上約4000平方米的土地。

  有關專家表示:“聯(lián)合國公約禁止任何人擁有月球”,“月球土地的所有權不會得到任何政府或者國際權威學術組織的認可”。但月球使館經營者宣稱法律禁止的是國家,沒有對個人明確禁止。目前,朝陽工商分局要求該機構提供在美國的備案材料,該機構未能出具。(楊濱)

 
編輯: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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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球土地論畝賣?北京冒出一“月球大使館”(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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