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1日電 據從北京市行政法學會成立大會暨建設法治政府論壇上透露,從1990年至今年,北京市各級法院共受理“民告官”案16344件,而最近3年受理的“民告官”案超過之前12年總和,行政訴訟案件已涉及所有行政執(zhí)法領域。在建設法治政府的過程中,北京遇到了政府職能轉移不出去等問題。
據新京報報道,北京市行政法學會于10日成立,140人當選為理事,其中包括74名機關領導干部、法制干部、26名法院工作人員、17名正副教授。據了解,行政法學會的主要工作為:針對依法行政、行政審判中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提出對策、建議,供決策機構參考。
大會期間,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賀榮介紹,從1990年至今年,北京市各級法院共受理“民告官”案16344件,而近三年受理的占了51%,超出前12年受案總和。按照地域管轄,北京法院負責管轄中央部委、在京中央直屬機構,因此行政訴訟案涉及了從鄉(xiāng)鎮(zhèn)到中央政府部委四級政府。國務院29個部委中,已有22個做過行政訴訟當事人,當過被告。案件類型前幾年集中在公安、工商、稅務等10余類,現延伸至土地、建設、證券監(jiān)管、城市規(guī)劃等40余類,幾乎涵蓋了行政執(zhí)法的所有領域。
賀榮說,由于法治意識的增強,與不斷上升的受案率相比,行政機關敗訴率逐年下降,2002年至2004年敗訴率分別是23.5%、18.9%、17.4%。
賀榮表示,法院必須糾正違法和顯失公正的行政行為,促進社會的公平正義。以此才能促進群眾對政府的信任,從根本上減少社會矛盾。
北京市副市長吉林表示,由于社會自治組織不發(fā)達,在法治政府的推進中,一些政府職能無法轉移。
他說,目前,行政執(zhí)法一線遇到很多問題,但因沒有理論方面的解釋,困惑了一線工作人員。以工商部門為例,一方面要求簡化程序、提高效率,一方面要求加強監(jiān)管,但是如何把握尺度成了難題,審批簡化速度加快,可監(jiān)管手段削弱,事后監(jiān)管難度很大。
他表示,現街道居委會普遍感覺工作壓力大,這主要是因為一些政府職能無法轉移。政府卸下的職能,應轉向社會自治組織,但目前社會自治組織不發(fā)達,無法與政府職能轉變形成互動。缺少自治組織等環(huán)節(jié)參與,政府職能轉移難以實現。
他說,現階段執(zhí)法不作為主要體現在不愿執(zhí)法、擔心承擔責任不敢執(zhí)法兩方面,此外,城管等部門專業(yè)管理內容留在了原部門,自身沒有其他權利手段,致使以罰代管、一罰了之很普遍。(王姝、廖衛(wèi)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