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社
首頁 新聞大觀 中新財經 中新體育 中新影視 中新圖片 臺灣頻道 華人世界 中新專稿 圖文專稿 中新出版 中新專著 供稿服務 廣告服務



首頁>>新聞大觀>>文娛新聞>>新聞報道

最終獲賠2萬 劉璇母親名譽侵權案塵埃落定

2002年05月29日 17:39

  中新網長沙5月29日消息:劉璇母親訴兩家雜志名譽侵權糾紛一案今天在長沙市開福區(qū)法院正式宣判。經過半年調查,法院對原告劉璇母親所提出賠償一百萬元的精神損失訴訟請求,沒有給予全額支持。

  據(jù)湖南經視報道,早在2000年8月,《東方女性》雜志社記者湯國基就劉璇在奧運會上獲得金牌一事,采訪了劉璇的母親謝蔚平,并且兩人照了一張合影。隨后,照片在《現(xiàn)代女報》社和《女性天地》雜志社分別刊登,兩家媒體錯誤的解釋湯國基為劉璇的父親。同年12月24號,劉璇的母親謝蔚平以名譽侵權為由,將三方一起告上了長沙市開福區(qū)法院,并提出被告賠償一百萬元的精神損失費的訴訟請求。

  今天開福區(qū)法院終于就這起民事糾紛案作出判決。法院分別判決《現(xiàn)代女報》社和《女性天地》雜志社向原告謝蔚平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一萬元。法院認為第一被告湯國基投稿時對照片作了正確說明,所以判決他無過錯,不承擔賠償。

  據(jù)悉,劉璇母親今天謝蔚平沒有出席開福區(qū)法院的審判。(曾榮 田偉)



相關報道:劉璇今日到成都
相關報道:伏明霞700萬 劉璇500萬 體壇明星廣告收入揭秘
相關報道:既進大學門難留體操隊 劉璇觸電欲扮演打工妹
相關報道:張藝謀與劉璇互祝成功
相關報道:圖:劉璇參加穗萬名師生支持北京申奧簽名

新聞大觀>>文娛新聞>新聞報道


新聞大觀| 中新財經| 中新體育 中新影視| 中新圖片| 臺灣頻道| 華人世界| 中新專稿| 圖文專稿| 中新出版| 中新專著| 供稿服務| 聯(lián)系我們| 廣告服務

分類新聞查詢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帽揪W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