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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綦江虹橋警示碑上沒有遇難者名單

2000年12月20日 10:16

  中新網(wǎng)北京12月20日消息:12月18日,重慶綦江新虹橋正式建成開通。新虹橋畔建了一座紀念雕塑,雕塑基座兩側(cè)分別刻有“綦江虹橋警示碑”和“綦江新虹橋紀事碑”。這是該縣歷史上首次為一次重大責任事故樹立紀念雕塑,銘刻警示碑文。

  據(jù)中國青年報報道,虹橋紀念雕塑命名為“托”,除基座為紅色花崗巖外,其余均為銀灰色不銹鋼材質(zhì)。兩座象征綦河兩岸的基座上,殘留著兩段呈齒形斷裂的圓管,那是舊虹橋折斷的橋梁。一只女性的手從一邊的圓管中伸出,托起七枚象征七色光的金屬球,向另一邊的圓管伸去,構(gòu)成了又一道彩虹。對這個雕塑的寓意,綦江官方的解釋是紀念昨天,警示明天,同時表明綦江人民已經(jīng)走出虹橋垮塌的陰影,憧憬并創(chuàng)造著美好的未來。

  對虹橋警示碑及其碑文則是眾說紛紜,頗有微辭。首先,警示碑沒有作為整個紀念雕塑的主體,許多人認為這反映了有關(guān)決策人員的認識不到位;其次,警示碑上既沒有刻上虹橋死難者的名字,也沒有刻上虹橋犯罪者的名字,許多人認為這種輕描淡寫的作法,起不到告慰死難者在天之靈、撫平幸存者心靈傷口、警策后來為官者的作用。

  死難者家屬之一的黃光躍的看法可能具有代表性,他在虹橋慘案中失去了妻子方云秀和兒子黃兆亮,在理賠過程中作為死難者家屬代表配合了政府的處理行動。他對記者說:“不管怎么說,能修警示碑,是個進步。但是,我們死難者家屬不明白,既然是悼念死難者,為什么沒有刻上死難者的名字?我們更不明白的是,既然是警示掌權(quán)的人,對那些已經(jīng)在法律上定了罪的腐敗分子,為什么不寫進碑文?”(徐永恒 王堯 )

  附:綦江虹橋警示碑碑文全錄

  利與弊,相反而相成,利興則弊除。然假興利之名以興弊者,弊尤大焉。此虹橋塌沉之痛訓也。

  綦河貫縣城,隔東西城區(qū)。虹橋之建,欲便兩城區(qū)之往來。一九九六年二月十五日通行,一九九九年一月四日垮墮。死禍者四十,傷十余人。蓋主事者徇私瀆職,施工者貪利粗制,案震全國。有關(guān)責任者受黨紀國法追究。綦江縣委、縣政府決定建設新虹橋落成之日,立碑其側(cè),以戒今惕后。

  銘曰:新建豪張,舊痛回腸。主政貪妄,屬眾遭殃。腐之為患,國禍民傷。從公慎記,勿怠勿荒。勒石警示,永志莫忘。

  中共綦江縣委、綦江縣人民政府  



相關(guān)報道:圖文:重慶綦江新虹橋今天建成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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