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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證明“法輪功”組織嚴密




  這是1992年10月李洪志到太原“講法布道”時,親自為“法輪功”太原輔導站副站長王作武(太原礦山機器廠 工會干部)頒發(fā)的“聘書”。這一“聘書”充分證明了法輪功是有組織的。 新華社記者張運攝(傳真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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