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ogviha.cn | 北京時間:1999年12月05日 星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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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法學家指出要運用法律武器懲處邪惡勢力 北京11月4日消息:中國法學會日前組織首都部分法學家舉行揭批“法輪功”邪教組織座談會。與會人員指出 ,與 “法輪功”邪教組織的斗爭,是一場鞏固黨的領導和鞏固社會主義制度的嚴肅的政治斗爭。必須充分運用法律武器,依 法嚴懲邪惡勢力,奪取這場斗爭的徹底勝利。 中國法學會常務副會長佘孟孝在發(fā)言中說,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取締邪教組織、防范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 ,以及高法和高檢《關于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是嚴厲打擊邪教組織特別是“法 輪功 ”的強大法律武器。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充分體現(xiàn)了依法治國的精神,使我們在同邪教作斗爭中進一步做到了有法可 依! 兩高”的司法解釋給司法機關辦理邪教組織犯罪案件提供了準確的司法依據(jù)。這充分表明我們在處理和解決“法輪功 ”的問題上完全是依法行事的。 中國法學會副會長、憲法學研究會總干事王叔文認為,實行依法治國,首先要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做到有法必 依,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必須認真運用好法律武器,嚴厲懲治邪教組織的各種犯罪活動;對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 律、行政法規(guī),聚眾鬧事,擾亂社會秩序,以迷信邪說蒙騙他人,致人死亡,或者奸淫婦女、詐騙財物等犯罪活動,必須依法 予以嚴懲。只有這樣,才能維護社會穩(wěn)定,保護人民利益,保障改革開放和現(xiàn)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 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宋樹濤,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劉兆興表示,廣大法學工作者要在同邪教組織的斗 爭中作出更大的貢獻。一方面在廣大群眾中開展憲法和法律的宣傳教育,普及科學文化知識,提高廣大群眾的法制觀念和科學 文化素質,增強廣大群眾自覺抵制邪教組織并與之斗爭的意識,這是防范邪教組織滋生蔓延的根本途徑。另一方面,要大力揭 批“ 法輪功”反科學、反人類、反社會、反政府的反動本質及其危害性,特別是要深入揭批“法輪功”違反和破壞憲法和法 律的違法犯罪活動,李洪志及其“法輪功”組織不僅嚴重觸犯了我國的刑法和其他法律,破壞了社會正常秩序和社會穩(wěn)定,而 且造成了極其惡劣地政治影響。大量事實表明,“法輪功”已經(jīng)給國家和人民造成嚴重危害,必須依據(jù)憲法和法律,把這場斗 爭進行到底,徹底解決“法輪功”問題,肅清“法輪功”歪理邪說的流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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