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ogviha.cn | 北京時間:1999年12月05日 星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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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檢發(fā)通知懲治邪教犯罪 北京10月31日消息;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天向各級檢察機關發(fā)出《關于認真貫徹執(zhí)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取 締邪教組織、防范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要組織廣大檢察人員認真學習《決定》和“兩高”司法解釋,準確領會、掌握《決定 》和《解釋》的精神,在取締邪教組織、防范和懲治邪教活動的嚴肅政治斗爭中發(fā)揮積極作用。 《通知》強調,各級檢察機關要充分履行檢察職能,切實加強對組織、利用“法輪功”邪教組織的犯罪案件的審 查批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工作,加強對有關案件的立案監(jiān)督,在黨委統(tǒng)一領導和部署下,對涉嫌組織、利用法輪功犯 罪的案件,依法批捕、及時起訴。據(jù)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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