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ogviha.cn | 北京時間:1999年10月06日 星期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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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震災區(qū)重建擬五年內完成 中新社香港十月五日電 臺北消息:“九·二一”大地震對臺灣造成重大損失,當局決定地震災區(qū)重建工作將在五年 內全部完成,共分三個階段進行。 據(jù)臺灣報紙今天報道,臺灣“行政院災后重建推動委員會”昨天作出上述決定,要求整體災區(qū)重建工作在五年內全部 完成,具體分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在六個月內完成重建計劃的策略方針及整體規(guī)劃,第二階段今年十二月至明年三月十日 包括都市更新計劃擬定公告,單元實施者選定,核定事業(yè)計劃等,明年三月十一日至二00四年九月二十日是第三階段,包括 更新事業(yè)計劃的實施和完成。重建地區(qū)為臺中縣、南投縣、臺中市、云林縣、彰化縣和苗栗縣。重建范圍是以災區(qū)內人口密集 的都市地區(qū)或聚落,須以都市更新方式重建的地區(qū)為范圍。 另外,該“災后重建推動委員會”并決定成立“九·二一震災民間捐助基金管理委員會”,以圖妥善運用各方的賑災 捐款。據(jù)悉,目前當局將收到的海內外捐款有新臺幣四十六億三千余萬元,將轉撥給該“基金管理委員會”運用。(完) 相關專題:臺灣大地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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